思想界的刑事侦探毕希纳

思想界的刑事侦探毕希纳

毕希纳(GeorgBühner1813-1837)十,卢梭、黑格尔、马克思、尼采、海德格尔都是些现代思想界的作案要犯,施特劳斯、沃格林、洛维特则是些思想案件的大侦探。

思想刑事侦探不是对历史中的思想做道德检察,然后提出政治控罪——那是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局的侦探干的事,而是侦察在历史社会的大街小巷中发生的把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搞得鸡犬不宁的思想刑事案件,搞清案情,然后在公共舆论中对思想界的作案要犯提出检控。

思想界的作案和社会生活中的作案一样,都是自然而然、永不可能杜绝的事情。

日常生活需要侦探,思想生活也需要侦探。

有了侦探,人们的生活才得安宁。

我不敢说毕希纳是现代的思想侦探的第一人,但肯定可以说是前驱之一,或者说是极有智慧的一个。

毕希纳仅用五个星期就把“丹东之死”

这桩案子搞清楚了,并以索福克勒斯的气度、莎士比亚的文风写出了案情报告《丹东之死》。

案情报告写成了一出现代悲剧,足见毕希纳被这案子搞得激动得不可收拾。

这篇案情报告不仅在现代文学史上,也在现代思想史上成为一块路碑。

一百六十多年来,德国甚至整个欧美思想界不断有人被他尖锐的思想侦探能力吸引,纷纷惋惜他的早逝。

的确,要不是因为毕希纳偶然发高烧死了,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德语思想界,马克思、尼采恐怕就不会那样作案了。

在毕希纳的激情之笔下,丹东之死既有苏格拉底的饮鸩气概,又有耶稣的客西马尼园悲情。

这些气概和悲情簇拥着一种现代的生存伦理观:一种相当脆弱、但在历史选中的个人身上又相当坚毅的伦理。

与苏格拉底和耶稣一样,为了证明一种伦理的正当性,丹东被当时的法律制度合法地审判有罪,被民主地送上断头台。

丹东之死属于那种按新理不该死、按旧理又该死一类的历史事件。

这类事件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总是在新旧伦理的交替时刻发生。

可是,革命家丹东正是为了新的伦理而发动革命,又被新伦理的革命法庭斩掉脑袋的。

丹东之死是桩奇案,就奇在这里。

写完《丹东之死》后不到一年,毕希纳就发致命的高烧死了。

这场突发性伤寒令我生疑:毕希纳发的致命高烧是否与他侦破这宗疑案有关?不过,这倒是案情之外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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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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